中新網4月25日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今日介紹,截至目前,重慶、陝西、深圳、山東、北京、甘肅、上海、天津、山西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,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13.2%。
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今日舉行發佈會,介紹2014年第一季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。
  李忠介紹勞動關係和農民工工作進展情況時指出,勞動關係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。繼續指導各地貫徹新修訂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規定,做好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,加強對勞務派遣用工的監督管理。啟動實施集體合同制度攻堅計劃。進一步加強對地方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的指導。截至目前,重慶、陝西、深圳、山東、北京、甘肅、上海、天津、山西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,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13.2%。
  ——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制度建設不斷加強。開展第二批國有企業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示範工作,明確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規範。進一步規範仲裁員培訓工作。
  ——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積極推進。2014年春節前,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,共檢查用人單位50.14萬戶,為150.29萬農民工補發被拖欠工資及賠償金108.87億元。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和2013年度“打擊非法用工等違法犯罪活動”綜治考評等活動。一季度,全國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查處各類勞動保障違法案件9.3萬件,主動檢查用人單位39.8萬戶,督促用人單位與53.6萬名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,追發工資等待遇142.9億元,督促繳納社會保險費2.5億元。
  ——農民工工作繼續加強。研究制定了2014年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綜合計劃。積極推進家庭服務業規範化職業化建設。組織修訂《家庭服務業基本術語》、《家庭服務業分類》等國家標準。
  李忠還介紹了下一步工作安排:一是繼續指導各地依法規範勞務派遣用工,加強對中小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指導、服務和監督,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和履行質量。規範企業裁員行為,加強對產業結構調整過程中勞動關係處理的指導和規範。以工資集體協商為重點,推進實施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攻堅計劃,擴大集體協商覆蓋面、提高實效性。繼續指導各地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。進一步健全企業工資支付保障長效機制。繼續完善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,深入開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。
  二是研究進一步加強專業性勞動爭議預防調解工作,建立健全基層勞動人事爭議專業化協商調解機制。促進各地仲裁院規範化建設,加強仲裁員管理。制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指導意見,統一對相關問題的法律適用。
  三是研究制定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移送辦法、企業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辦法等。擴大日常巡查、書面審查範圍, 推動省市聯動舉報投訴平臺建設。加大對重點區域、重點行業、重點企業勞動用工情況的監管力度,繼續聯合有關部門集中整治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,積極預防和及時查處各種違法行為。
  四是加強家庭服務業規範化職業化建設。加快制定出台《家政服務業管理規定》。抓緊制訂頒佈家庭服務業相關服務標準。指導各地聯繫點城市繼續推進家庭服務體系建設。  (原標題:北京等9地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月平均調增13.2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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